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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政治安全和信息安全,学生宿舍的所有计算机未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擅自与其他互联网络建立专线连接。

第二条 学生宿舍网包括(但不限于)南校区1-15栋学生宿舍网、北校区16-25栋学生宿舍网。

第三条 学生申请接入校园网以自愿为原则,拟接入校园网络的学生,须向网络管理职能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开户,联网大楼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一个授权用户使用,没有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第四条 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学习、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它用户提供商务或信息服务。

第五条 要严格遵守上网作息时间,学生宿舍网络开放时间为上午6:00至晚上12:00(周五、周六延长至凌晨1:00)。

第六条 各学生宿舍大楼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连接HUB、交换机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一经发现,暂扣非法接入设备,对提供及使用端口者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严格遵守协定使用IP,禁止在同一时间内使用超过申请的IP个数,禁止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IP地址、MAC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暂扣其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对于主动向网络管理职能部门报告自己非法使用IP或网络资源者,将酌情给予从宽处理。对于主动举报非法使用IP或网络资源情况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 学生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区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定,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交学院有关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校园宽带报装

第十条 以自愿为原则,向校内运营商申请开户,办理入网手续,开通使用网络。

第三章 网络故障报修及咨询

第十一条 学生新开上网账号或上网遇到故障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报障:

1)移动宽带官方服务热线:1008616

2)校内服务热线:37215005

3)现场报修地址:实验教学大楼9楼902房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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