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网络管理部负责对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员的培训和指导,服务于学生日常网络咨询和宿舍网络维护。
第二条 学生宿舍网管是一个为全校学生服务,解决网络问题的技术型、学习型组织,以“培养能力、锻炼自我、服务学校”为宗旨。
第三条 每位学生网管员必须掌握基本的技能,能够熟练的运用和处理日常的问题,并注重时时提高自身的相关技能。
第四条 每周三晚上6:30召开一次交流会,时间为一个小时,新进人员每周两次技术培训。
第五条 网管成员必须相互协作,集体利益优先,培养集体荣誉感。
第六条 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网络管理制度的事情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反映。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生网管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修改完善,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确定发布实施。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职能划分:
(一)技术组:网络管理、网站开发和维护、技术文档编写和整理、技能培训(主要技术方面)。
(二)资源组:负责整理资料、会议记录、用品管理等,技能培训(主要办公软件使用方面)。
(三)综合组:组织部门活动、公关联谊、技能培训(主要演讲、交际方面)。
(四)三个组共同职能:维护网络和信息系统、值班、招募新人。
第九条 人员划分:
(一)每个组设正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若干组员。
(二)正组长:除了基本的工作之外,负责统筹管理整个组的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制定组计划等。
(三)副组长:和正组长分工合作,配合正组长完成工作。
(四)普通人员:完成组长分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会 议
第十条 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急事、病假者,需事先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
第十一条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设为无声状态,不得随意喧哗吵闹,但允许适当的讨论。
第十二条 参会人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会议上积极发言,针对会议的内容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活跃会议气氛,提高会议的质量。
第十四条 会议无故缺席2次者,将面临劝退。
第四章 工作值班
第十五条 902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不得迟到早退,代班应在签到表上注明。值班情况将影响工资考核。
第十六条 值班时应保持值班室的安静、清洁和有序。工作时要本着诚恳、热情的态度服务同学。
第十七条 值班时应佩戴工作证,并注意好自己的仪容仪表,禁止穿拖鞋或背心上班。
第十八条 轮到值班但有事不能去值班的,要自己找好顶班的同事,实在找不到人替自己顶班的,应提前告知老师。
第十九条 值班过程中遇到情况确实需要离开岗位的成员,要确保值班房有人值班,如果当时只有一人在值班,可以找老师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 禁止在值班室吃东西,特别是在办理业务的时候。
第二十一条 下班后要确定电灯、电脑等已经关闭,桌面的资料纸张整齐叠放,文具各归原位,自己的东西要记得带走。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完成处理自己所负责区域的报修单,报修单的处理情况将影响工资考核。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完成处理自己所负责区域的注册用户审核。
第二十四条 对于自己所分配的任务,应按时按质地完成。如有不满和建议,可积极向组长或老师反映。
第二十五条 禁止带其他非中心成员到玻璃房自习,会议室不开放作自习之用。如需开部门会议等,应提前向老师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锐捷系统帐号和本人上网帐号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 收到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需要回复的信息应及时回复,回复情况将影响工资考核。
第二十八条 学习是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学生网管的宗旨。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学习活动,强化自身的技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长时间缺席培训者应向老师说明原因,否则可能面临劝退。
第五章 换 届
第二十九条 各组需换届的职位有: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第三十条 各组换届采用民主选举制,以匿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选举以参选人员的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为主要标准,综合考虑其学习情况、沟通协作等各方面能力。
第三十二条 最终胜任所选职位者,应严于律己,自觉做好本份工作,耐心解答各成员问题。
第三十三条 申请转组者,应征求老师及转入组负责人同意,方可转出。
第三十四条 辞职要提前一学期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六章 奖 罚
第三十五条 优先接受各种技能培训,优先获取所在组最新提供的资源。
第三十六条 网管成员可以免费上网、晚上不断网,并且每月能得到一定的勤工助学资金补贴。
第三十七条 聘期满经考核后颁发优秀网络技术人员证书和实习证明:计科系学生作为专业实习,有专业实习学分;其他系学生作为普通实习(认知实习)。
第三十八条 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首先在组内部谈话示警,屡教不改者上报老师并取消其评优和参选组长职位的资格,情况严重者将面临劝退。
第三十九条 新成员在接受新人培训后将举行考试,不及格者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自动解聘。
第四十条 网管成员不可将自己的锐捷系统帐号和上网帐号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自动解聘。
第四十一条 以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名义进行个人利益的活动的,一经发现,将自动解聘。
第四十二条 团队成员考试不及格两次即视为自动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