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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教学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办公网是由行政楼、保卫处、卫生所、金龙阁、教师南北办公楼、图书馆、教学实验中心大楼、1栋、2栋、7栋、教学主楼等,通过主干光纤连接而成的网络。

第二条 计算机设备是指学校分配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打印机等专有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小交换机等。

第三条 除网络、软件故障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上门维修外,其它办公设备故障一律送中心设备维修室进行登记、维修。

第四条 原则上按送修先后顺序安排维护人员检查维修,网络线路故障优先解决。

第五条 发生故障时由用户填写维修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送设备及审批单到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经维修人员诊断后报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领导审批,维修完好后由用户签领。

第二章 计算机设备使用规定

第六条 个人对分配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第七条 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校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第八条 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

第九条 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 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本部门领导提交申请报告,按更新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 如果需要将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

第十二条 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告给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如搬离或借出当事人负全责,如丢失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技术鉴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回收报废和发放。

第十四条 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回资产管理办公室,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否则,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 报修和维修方法

第十五条 网络报修:打开并且登录电子校务系统(网址http://oa.gduf.edu.cn/c6/),然后点击“菜单”按钮,在“菜单”下拉单中选择“我的流程”,在“我的流程”里面选择“发起流程”菜单,在“我的流程”界面中移动鼠标至“行政办公类”然后点击“办公设备及网络报修”,填写办公设备及网络报修审批表,填好后“转下一步”提交流程,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收到申请会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会尽快上门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 原则上教工用户统一通过网络进行报修,但如果用户确实找不到能上网的报修电脑,可通过报修电话37215005,经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老师在网上进行报修后再排队处理,较大范围的断网故障可打电话给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报修应及时给予响应,并安排维护人员维护。

第十八条 维护人员应做好维修单的填写工作,当维护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配件损坏需更换时,应在设备维修审批单中描述需更换配件的情况,报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领导审批,并由设备管理员调配配件;设备在校内无法维修的,统一送校外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则由维护人员负责与厂家联系报修事宜。

第十九条 对于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电脑,维修成本较高的,可通过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废流程处理。

第四章 反馈评价

第二十条 维护人员维修完毕,用户必须在维修回执单上签名确认故障已排除,并填写意见。

第二十一条 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会不定期给用户打电话查询维修情况,获取评价信息,并依据评价信息作为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依据。

第五章 入网申请

第二十二条 学校管辖范围内计算机如需接入网络(有线或无线),必须向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提出入网申请,办理入网手续。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为每个用户提供IP地址、网络端口及上网帐号。

第二十三条 教工开户流程。人事处将新进教工情况发送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由教工本人向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将姓名、所属部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邮件发送到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指定校内邮箱,确认身份,开通上网帐号。教工个人情况变更时需将变更情况及时报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网络管理部进行相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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