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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网络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机房)是支持网络交换设备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为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安全,学校的信息系统服务器统一在学校数据中心机房运行,其管理采用申请使用虚拟服务器及自购托管两种方式。

第三条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下称网管中心)负责机房动环系统、机房布线、交换设备、公共服务器设备等的日常配置与维护,负责机房出入管理。各单位负责所托管设备的硬件维护和系统维护。

第二章 机房出入管理

第四条 机房实行授权出入管理,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登记备案,明确管理职责。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填写《机房进出人员登记表》,经审批同意,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第五条机房内网络交换和安全设备、电源及配电柜、UPS电源、空调、动环监控、综合布线及机柜等设施由网管中心网络部主管,服务器、存储设备、信息系统相关配件由网管中心信息系统部主管,设备出入及工程施工由部室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机房出入实行门禁系统管理,持门禁卡(包含虚拟卡)刷卡或通过指纹等生物识别验证方可出入。机房门禁卡及账号由网管中心网络部统一发放,相关信息建档管理,专人专用,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挂失再申请补发,工作人员离职或离岗必须及时办理退卡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第七条在机房内未经中心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或接触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及登记人员出入应随手关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其负责;

第八条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如有机房工作人员调任或离任后,必须更改机房密码。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第三章机房设备管理

第九条 机房内设备按照网络设备、网络线路、服务器、配电电源分类分区放置,并设置明确设备标识。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机房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机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配置,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管理员批准,并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及时更改标签标识。

第十二条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第十三条 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第十四条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升级、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第十五条 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第十六条设备终端口令要按级别划分权限,定期更改,并只向维护责任人发放。管理级口令只有维护负责人掌握,做到严格管理、责权分明。

第十七条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设备维护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第四章 机房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机房维护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明火,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负责人批准。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第二十一条 在维护、测试、配件更换、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 维护人员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持有电气资格证的人员方可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每天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动环监控系统进行检查,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通风等参数,发现机房内市电、UPS关停、超温报警等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提出解决,发生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照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和作好详细记录。

第六章 机房环境管理

第二十三条 每周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二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保持机房的清洁。

第二十五条 机房应防尘,窗户必须全密封,不准使用布质、木制等材料的窗帘、台椅。

第二十六条 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网络和服务器设备使用专业机房UPS电源供电,机房照明与精密空调使用市电。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第二十八条 机房应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措施,严禁吸烟、打闹、进食。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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